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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十三五”规划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08: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十三五”规划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2015-MY110(招标文件下载

2. 招标项目名称: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十三五”规划服务

3. 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  112  万元。

4. 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服务内容:就广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研究编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2 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内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

4.3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2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1 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6.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7.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6楼)评标1室。

11.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7月22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dgn.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 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4.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办联系方式:

14.1 采购人: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8-8632762       

1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2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14.2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14.3采购办:广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8-8633767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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