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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医院宫腔电切镜及附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6: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宫腔电切镜及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宫腔电切镜及附件采购

项目编号:RWZFCG-2015-198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一

项目名称:宫腔电切镜及附件采购

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

数量:一批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不需提供);如无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的,请提供上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电子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为经销医疗产品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医疗产品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00028500520010001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联 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中医院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真:0591-63301266 E-mail: fjrwzb@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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