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乐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采购(CJZB2015-23050G)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财政局委托,拟对平乐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平乐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CJZB2015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进行择优选定负责预算、结算评审业务的中介机构7家(若符合招标文件的中介机构不足7家按实际家数选定),涉及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建筑修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桥梁工程、土地复垦整治工程、环保工程、电信通信工程等预算、结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国内注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公司注册地在桂林市或公司在桂林市注册成立分公司。
三、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和接收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售价:每份250元。
联系电话:0773-2133073;传真:0773-2896986
联 系人:莫凡、董柳明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 0773-7890680
购买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公司在桂林注册成立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须提供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提供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以上证明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分行桂湖支行
帐 号:2103200209300007024
八、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