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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宗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年7月20日 
采购项目名称:广宗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CZB-2015-525 
采购人名称:广宗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广宗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秀霞 0319-72197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魏冲     0311-68036150  1893115018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农田建设
采购数量: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输水管道工程、输变电工程、水泵工程、田间工程、林网植树工程;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移交止。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项目;具有承担本次项目的施工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PVC管道具有IS09001质量认证,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同时具有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水泵工程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社保部门出具的被委托人自2014年以来由投标人负责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时,不需要提供本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被委托人应与开标时的被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同时携带投标人所投项目的同类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以上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本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2、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需要携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报名时间:2015年 7月20日起至2015年 7月26日下午16:30截止,每天上午的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士磊 电话:0319-7232159(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2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魏冲
联系方式:  0311-68036150  18931150181
传真电话:0311-6809982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宗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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