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201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荥阳市201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由郑发改农经[2013]947号批复,现已具备招投标条件。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现委托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荥阳市201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
2. 建设地点:荥阳市广武镇
3. 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5】63号
4. 工期要求:按甲方要求施工
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种类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监测设备;
第二标段:监控设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监测设备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授权书须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商的经济发展局立项备案文件、环保局审批文件。
8、监控设备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物资经销商,要求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能提供合格工程物资,经销商须具备相关设备厂家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中标后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赔青、民事、协调群众关系等工作。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4日上午8:30分—12:00时,下午15:00分—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荥阳市康泰路与三公路交叉口向东200米锦绣佳园北门;
3、招标文件出售: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需)、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需亲自到场报名)。监测设备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授权书须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并提供经济发展局立项备案文件、环保局审批文件原件,若为生产厂商则不需提供该授权。
上述证件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6234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