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书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47号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县光彩实验学校委托,就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4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采购食堂设备一批(具体产品、数量、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具备生产或代理所需设备的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本次招标所含内容;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5、投标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 7 月 20 日—?2015年 7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办公楼5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其授权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单位公章;
(4)《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提供资料齐全,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名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陆仟元(¥6000.00)整,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同时注明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 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
账 号: 941 007 010 001 320 005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办公楼5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办公楼5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光彩实验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837647334
招标代理公司: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80388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