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第4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5)24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和群众投劳折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4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位于乔楼乡,涉及双阁、李集、程庄、秦庙、王店、魏寨、许庄、八里曹、黄楼、王老家、齐王庄、乔楼、曹集、三张、焦庄、王庄16个行政村55个自然村。
2.2建设规模: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涉及耕地面积3.1183万亩。
2.3 项目建设内容: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发展低压管灌面积3.1183万亩,铺设地埋管道185.22km;利用机井165眼,维修机井50眼、新打机井226眼;机井配套441眼;增设变压器24台;地埋低压电缆220.5km;清淤支斗农沟长度24.451km;新建过路涵74座;新建机耕道3.881km。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施工;
2.5标段名称: 第4标段:桥涵工程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 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2014年6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凭证(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4投标人
3.5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3.6委托人及其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不得上黑名单;
3.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人、专职安全员劳动合同和2014年6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售1000元/套,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商丘市宁陵县永乐北路488号
联系 人:郝先生
电 话:0370-7753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 龚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
行政监督部门:商丘市水利局
电话:0370-269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