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光彩实验学校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新县光彩实验学校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县光彩实验学校委托,对新县光彩实验学校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新县光彩实验学校监控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4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采购内容:校园视频监控设备,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第四章政府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3、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专项授权书。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供应商具备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购买。
(三)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大楼5楼)。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九、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光彩实验学校 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13837647334 电 话:0376-6173886 0376-6179559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