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饮水供水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饮水供水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县光彩实验学校委托,对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饮水供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饮水供水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4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采购内容:电热饮水机设备、无塔供水设备、全自动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第四章政府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3、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 20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及验收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必须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良好的销售业绩并具有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投标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必须有该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授权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购买。
(三)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四)投标保证金:肆仟元(¥4000.00)整,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同时注明项目名称。报名截止时间后三天内缴纳。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个工作日内有效;
账户名称: 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
账 号: 941 007 010 001 320 005
(一)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大楼5楼)。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九、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光彩实验学校 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13837647334 电 话:0376-6173886 0376-6179559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