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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15年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燃油税补助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5: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2015年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燃油税补助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XK-150714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古城东路218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书慧 829683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963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文大    0311-66535328   13785185637

 

采购内容:农村公路面貌改造。

采购用途:公路工程施工

项目实施地点:灵寿县

工期要求:6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进冀备案证明;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外省企业需提供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进冀备案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廉政查询通知书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720日至20157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8129 30

开标时间:     2015 812 9 30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合理低价法

 

项目联系人: 王文大

联系方式:13785185637

传真电话:0311-6653532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653532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采购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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