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秩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SKST15-087)采购公告
1. 广州穗科监理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委托,就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秩序维护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报价最高限价总额一年,总价332856.00元,即27738.00元/月),超过最高限价者为废标。
(2)人员配置:共需配备6人,其中秩序维护队长1名,门岗秩序维护员2人,监控秩序维护员2人,巡逻兼顶岗秩序维护员1人。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物业管理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交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及企业法人,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其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5年7月24日止,在广州穗科监理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分到10:00分(北京时间)之间递交到广州穗科监理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服务大厅。
6.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2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7.定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在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9.踏勘现场和答疑会: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池前路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661-341111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123068
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