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5-50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5-50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2143GG150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5-50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718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东省公安厅办公用房改造项目,按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施工过程中必须拆除和恢复的项目、余泥外运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b. 《保密责任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c.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d. 报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社保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5年7月27日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5年7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张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62791533 | 电话: | / |
传真: | 83301107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华路97号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510050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杨先平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裴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62791627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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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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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