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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教育局多媒体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6: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泰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多媒体系统集成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多媒体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15-11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泰县教育局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YS2015-114,批复号:2015永泰财购计【022】号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用途

招标项目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多媒体

系统集成

建设项目

一批

办公

1、亮度≥3200流明(ISO21118标准);

2、物理分辨率:1024*768(宽幅比4:3);

3、液晶板≥3*0.55英寸TFT;(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永泰县

教育局

林老师

24872083

福州市永泰县上马路27号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7-20 至2015-7-27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湖东20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5、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1-87679352、87679372          传真:0591-87610660

公司网址:www.fjyszb.com               E-mail:fjys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及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近期的企业财务报表,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分别提供网上下载的网页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未提供者以无效标处理;所投短焦投影机、中控、有源音箱需提供3C认证(体现品牌信息)。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放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放入技术商务副本)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截标时间:2015-8-10    9:00: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8-10    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开标间)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纸质版50元人民币,电子档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7-20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及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近期的企业财务报表,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分别提供网上下载的网页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未提供者以无效标处理;所投短焦投影机、中控、有源音箱需提供3C认证(体现品牌信息)。(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放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放入技术商务副本)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0日 16:05 至 2015年07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湖东20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20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52、8767937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泰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永泰县上马路2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老师 248720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0591-87679352、876793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20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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