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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6: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NXXZG2015-467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2)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5〕57号文配备(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他人员应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注:经过投标报名确定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所有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3)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湘登记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0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的社保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与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岗位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所有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近半年(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在投标单位交纳社保的证明、省外企业的《入湘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艳

项目联系电话:0731-8445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1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先生0731-821914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艳0731-844522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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