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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4: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XD-2015-ZC-12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 招标编号:JLXD-2015-ZC-122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1. 招标内容: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须提供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近年财务状况报告原件、20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以上所有文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5.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6.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5:30,地点在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2楼(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发售。

7.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若邮寄需另加 50 元特快专递费。

8.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四套副本。

9.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8月13日9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2楼(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开标室开标。

1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48.544万,超出预算者采购人不予接受。

 

12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街道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138449101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13104470705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须提供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0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2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2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近年财务状况报告原件、20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以上所有文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2楼(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8449101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13844910180

采购人联系方式: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1310447070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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