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食品营养分析与食品安全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46)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 的委托,对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食品营养分析与食品安全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5A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食品营养分析与食品安全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人民币) 规格数量 质保期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液相色谱仪实验室设备 1,446,2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含上门服务),如设备厂家保修期大于一年的,按厂家的保修时间计 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气质联用仪实验室设备 1,278,000.00 3 原子光谱实验室设备 1,818,080.00 4 离子色谱仪实验室设备 1,436,717.00 5 实验室配套家具及废气处理系统 432,003.00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可以单独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同时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报价,但须对同一包组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任何只对某一包组或多个包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如非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与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5年7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7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7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陈工 | 采购人联系人: | 夏先生 |
电话: | 0754-88866333 | 电话: | 0754-83595695 |
传真: | 0754-88789738 | 传真: | 0754-88255608 |
联系地址: |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联系地址: | 汕头市金新路85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王佳丽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754-8886633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
|
帐号: | / |
|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