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及电子耗材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及电子耗材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及电子耗材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HC—HFCG20150056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及电子耗材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HC—HFCG20150056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付使用时间:以法院实际需求日期为准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等级并备案;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供货能力并为采购项目提供售后服务;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5、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具一定规模的企业;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0日 13:50 至 2015年07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公开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6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须法人亲自到场,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登记证、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金融资信登记证明或金融信用证明供应商资格证明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B1座406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611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611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开标大厅。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1号
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执 行 机 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0451-86296394
邮政编码:150086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0日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29639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 0451-86296394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