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发改委节能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5-227 AQZB-2015-0261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发改委节能评估项目 |
安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内容 |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节能评审工作,拟招选综合实力强、业绩显著、服务质量优、商业信誉好的节能评估机构,承担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委托的节能评审业务。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金额 |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
谈判最高费率 | 投标人报价为费率报价,即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参照节能评估文件类型分档收费标准优惠后的收费费率。最高为100%,节能评估文件类型分档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发改委 |
服务期限 | 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一年。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具备节能评估资质(取得国家发改委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且相关专业服务范围包含评估咨询;通过省发改委备案)。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政府采购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
工本费(元)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韩友华 电话:0556-5991158 传真:0556-5991159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7月17日
附件:分档收费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