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道路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对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道路维修的批复》(迪财采〔2015〕68号)文件要求,批复同意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道路维修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竭诚欢迎符合规定资格、资质条件和项目完成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道路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QZFCG2015(公)-25
三、招标内容:道路维修工程
(注: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拥有本项目的合法经营权(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共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并保证有效;
3、投标人能提供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4、本次招标仅设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地方、行业、企业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2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
2、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
4、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共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则无需提供);
8、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9、同类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一份。
注:
1、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取。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必须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龟山巷2号邮政管理局院内
七、投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集中采购机构: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廖旖欣
传真电话:0887-8881115
地 址: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龟山巷2号邮政管理局院内
九、招标单位: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苏学军 电话:13988701047
采购单位传真电话: 0887-8222312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康珠大道五凤山
十、公告发布平台
1、云南省政府采购网;2、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网;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 招标内容如有变动,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 请各投标申请人经常访问以上三个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