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七标再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许昌市财政局 以 许财发〔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中央75%、省20%、市5%,招标人为 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七标段进行再次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长交建(2015)GZ014号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南席镇山郭、何庄、套楼、杜庄共4个行政村,开发面积10000亩。计划新打井20眼,修复旧井120眼,配套机井首部信息化50套,埋设NLYV系列电缆28公里,购置安装移动变压器3台套,开挖整修沟渠48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102座,埋设管道60公里,拓修农用道路35公里(其中硬化道路13公里)。
2.3项目总投资:约970万元。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工期要求:约90日历天,以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2.6招标范围:第七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包含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施工标段、六个货物采购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第七标段:首部信息化装置(IC卡控恒压智能终端、超声波流量计和GPRS数据卡等,共50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供货业绩,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业绩及资信良好。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产品生产商,所投产品须具有质量检测合格证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质检报告并负责采购后的安装工作。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 日至2015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
报名联系电话:0374-6189133。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按顺序装订复印件一份(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在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4.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五号楼15楼);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5.3招标文件费用每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ge.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