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港南热源厂工程燃气热水锅炉采购与服务招标公告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港南热源厂工程燃气热水锅炉采购与服务,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港南热源厂工程燃气热水锅炉采购与服务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港南热源厂工程2×58MW燃气热水锅炉(含燃烧器、鼓风机)设备(为减少现场安装时间及安装工程量,锅炉宜为整装或组装成大件出厂)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运行、报验、质保期维保、培训等相关服务;
燃气热水锅炉(含燃烧器、鼓风机)参数:58MW(2台);工作压力1.6Mpa;(具体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3、项目概况: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港南热源厂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航新路与凤翔路交汇处,工程建设总规模为5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本期先建设2台,预留3台位置。
4、质量要求:合格
5、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2锅炉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及以上许可资质;
3锅炉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资质;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58MW((75t/h))的燃气热水锅炉国内成功运行经验(以签订合同和运行单位证明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投标单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制造/生产许可证书、国内58MW((75t/h))的燃气热水锅炉合同与运行单位证明(至少一份)及其它资格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留存)。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楼2608室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楼2608室
联系人:刘先生 贾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81296
招标人: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联系人: 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82370
地 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