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朗陵大道东段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确山县朗陵大道东段综合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文件
确山县朗陵大道东段综合改造工程已经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确山县朗陵大道东段
2.2规 模:项目区位于确山县朗陵大道东段,西起龙山路,东至糖库,全长1401米(除去地下道及路口)。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三金”证明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00万元的已竣工类似业绩(市政工程,近三年内,招标公告要求的第一天报名时间为截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21日至2015年 7 月 27 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三金即可>)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劳动合同以及“三金”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由授权委托人报名,则需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到场)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一套。拟派项目经理也可以是授权委托人,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已经确定,不得更换。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到下面指定账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县支行
帐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确山县政府信息网》及《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9891632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13383968865 13333968167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
王来喜 电话:0396-7019095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电话:13507663839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