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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阳县1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0: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有关规定,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阳县城乡规划局委托,就宜阳县1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5]72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1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至滨河北路,北至香鹿山下北环路,西起拥军路,东至龙羽西路,面积约10平方公里。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设计周期: 中标后二个月内通过方案评审,通过评审后一个月内出成果。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范围及内容:
范围:南至滨河北路,北至香鹿山下北环路,西起拥军路,东至龙羽西路,面积约10平方公里。规划深度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划设计规范标准),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有关技术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三、资质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含)资质;
4、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国家注册规划师且具备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的社保证明),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公告发布之日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办法:
1、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需提交资资格证明原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15:30。
六、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宜阳县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贺先生 0379-68828589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彭女士 0379-6893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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