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海盐县环境保护局海盐县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应急备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海盐县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应急备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盐政采(2015)A45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细内容以招标采购清单为准)
标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标项一 | 1 | 长光程仪(进口) | 1 | 套 |
91.0 |
2 | 颗粒物(PM10)分析仪(进口) | 1 | 套 | ||
3 | 设备集成(需与现有数采软件无缝对接) | 1 | 套 | ||
4 | 长光程分析仪配套切光轮马达 | 2 | 台 | ||
5 | 长光程分析仪配套氙灯 | 3 | 只 | ||
标项二 | 1 | 细颗粒物(PM2.5)分析仪(进口) | 1 | 套 |
54.0 |
2 | 一氧化碳分析仪(进口) | 1 | 套 | ||
3 | 动态校准仪(进口) | 1 | 套 | ||
4 | 零气发生器(进口,含1B去CO选装件.) | 1 | 套 | ||
5 | 设备集成(需与现有数采软件无缝对接) | 1 | 套 | ||
6 | 自动站配套工控机 | 1 | 套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发售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北楼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七.投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九.开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汇票/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385758361579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简介;
(5)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http://www.hyztb.gov.cn)。
2、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领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投标保证金为:标项一:玖仟元;标项二:伍仟元。投标保证金须在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形式交纳(其它一律不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翠翠
联系电话:0573-86117859
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北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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