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剩余政法转移支付装备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0: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宝丰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剩余政法转移支付装备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剩余政法转移支付装备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BFZC2015-AG-015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

  2014年剩余政法转移支付装备

  1包:高清司法审讯主机、司法主机硬盘、全景摄像机、特写摄像机、辅材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1须具有高清司法审讯主机、高清摄像机原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加盖印章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4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厂商要求获得国际软件成熟度CMMI三级或以上认证、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招投标领域的AAA信用等级证明。(注: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5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厂商须获得2013年以来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和中国警用装备十大品牌;(注: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6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厂商须获得全国质量检验工作先进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7、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厂商为省级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品牌;(注: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8、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厂商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9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③财务状况报告;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各包相关的资质证件。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2015721-- 2015 727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现场发售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份,现场发售、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814上午9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0375-6517516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5-3383889   18837521506   

                            

                                招 标 人: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