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余姚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项目(第二次)的采购公告
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余姚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CG15-025-1
一、招标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采购人: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本次采购内容:
余姚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项目采用“PPP”模式,由政府确定建设规模和设施设备档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
第一期建设每标准站点年运营管理服务费小于5.5万元,第二、三期根据需要扩建。
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合格的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涉及到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等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研制、建设及专业管理运营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恕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五、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15年7月17日
六、招标文件的网上下载:
(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1)供应商必须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yyztb.gov.cn)的“投标人”栏目中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timevale.com/tself)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1-88387361),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7月28日上午9:00
提交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二)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二)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30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5年7月27日,上午11:30,各投标人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交。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
帐 号: 94060155260000269
十、本次公开招标信息刊登在:
余姚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yyztb.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冯 伟,电话:0574-62702754
十二、招标单位联系人:陈静雅,电话:0574-62835247
十三、其它事项
关于缩短等标期的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10]52号文件第9条规定,本项目已于2015年6月26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该项目已按规定于2015年7月16日经公开招标,因招标失败而致项目时间较紧,且经专家论证其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或歧视性,定于2015年7月28日开标。采购人要求本次招标的等标时间缩短到10日(法定为20日),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方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规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