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温室维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HYZX0718
1.招标条件
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温室维修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采计X[20150630]-73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3140平方米。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3招标范围:温室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千朋路555号。
2.6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万元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孟祥武
电 话:0431-867553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联系人:马志华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转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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