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 标 公 告
云润招字:2015-ZB-CX-039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招标项目为楚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已通过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审核批准,采购人为楚雄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厂家或供应商、经销商提出申请。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楚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市
招标设备内容:小机房乘客电梯一部,载重量1000 Kg,9层9站9门;无障碍乘客电梯一部,载重量1000 Kg,9层9站9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经销商均可报名。
(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货物经销商的须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且所代理的电梯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且持有厂家对该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五)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进口设备均需提供中文海关报关单。
(六)以上需要提供的文件如有不符或不全的,其投标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 201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润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办事处(地点: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3号苑1单元201室,电话:0878—3373877,联系人:黄莹 电话:13908786289)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为货物经销商的须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且所代理的电梯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且持有厂家对该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下午15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体
采 购 人:楚雄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 办公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3号苑201室(楚雄办事处)
联系电话:13987081853 联系电话:电话:0878—3373877,13908786289
联系人:薛晖 联系人:黄莹
招标文件(楚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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