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教育局多媒体设备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受石狮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教育局多媒体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市教育局多媒体设备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YFCG201506146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及数量:石狮市教育局多媒体设备及服务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7.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7.2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7.3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7.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9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17日 17:48 至 2015年07月2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2.《采购文件》备索。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对采购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电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988718、2813177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狮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石狮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 施老师 联系电话:189599544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0595)22988718、2813177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