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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路灯管理所路灯及相关服务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8: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兴宁市路灯管理所路灯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DXSD15HG06114M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 7 月    18日至2015年 7 月 24 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GDXSD15HG06114MZ 
3.项目名称:兴宁市路灯管理所路灯及相关服务采购
4.项目类型:货物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完工期

路灯及相关服务采购

一批

人民币 321.81 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兴宁市财政局。受理投诉电话:0753-3263280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6.3投标人不是所投LED灯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6.4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6.5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6.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8日至2015年7月24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8.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8.3.1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8.3.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
8.3.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3.3.3.如是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7日 14:30~15:00
9.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8月7日15 :00
9.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会议室。
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兴宁市路灯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兴宁市官汕一路
采购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方式:0753-3322099
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方式:0753-2390068
电邮:xinshide@126.com
传真:0753-2390 068
14.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梅州丽都路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7302 6020 1476(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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