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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能源计量检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委托,就能源计量检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ZB—15150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拟采购能源计量检测设备共分六个标项,包括:标项一:功率校准装置1台,预算20万元;标项二:便携式流量积算仪校准器2台,预算19.5万元;标项三:高压表校准装置1台,预算20万元。标项四:温湿度计检定装置(精密露点仪,高精密温湿度检定箱)1套,预算60万元。标项五:卧式金属罐容量自动检测装置1套,预算27万元。标项六:电池性能检测系统1套,预算70万元。具体包括制造、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以及1的免费质保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内容。本批次采购设备中功率校准装置、温湿度计检定装置(精密露点仪,高精密温湿度检定箱)、卧式金属罐容量自动检测装置已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根据企业情况可以就上述项目的一个直至全部标项进行投标,同一标项不得拆标,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7-17至2015-7-2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二楼7205

标书售价:每本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08-11 09: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5-08-11 09: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便携式流量积算仪校准器:3000.00元; 高压表校准装置:3000.00元; 温湿度计检定装置:11000.00元; 卧式金属罐容量自动检测装置:4000.00元; 电池性能检测系统:11000.00元; 功率校准装置:300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1793505000394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社保登记证或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收据复印件、④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答复。

3、招标文件作为本公告的附件予以公示。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网上发布。

5、投诉和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8305室);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1-88390690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市财税大楼6楼);联系电话:0571-87233325

6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地址:杭州市九环路50

联系人: 陈可君 联系电话:0571-81995009传真:0571-85364717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

 联系人:张先生         电子邮箱:zjhc888@163.com

 联系电话:85163630     传真:8517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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