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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学生公寓组合床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8: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批复号:FJ[GK]201506150415

1、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组合床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HR2015034

3采购人名称:福建省邮电学校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597259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

5、招标公告日期:[20156262015717]

6、采购人确认日期:[2015717]

7投标文件资格审查:

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1.3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第47页第三章第7条款“违约责任”作出逐条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21.3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广州恒久远家具有限公司、必高家具(福建)有限公司、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9、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审查:

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1.3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广州恒久远家具有限公司、必高家具(福建)有限公司、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符合。

10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

(1)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组合式公寓床、椅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222368元,其中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为1222368元,占本合同包10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4分,技术分加2.8分。

(2)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222368元,其中属于小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222368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1149025.92元。

11、评标结果:

(1)中标供应商名称: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7层。

(3)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合同包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中标金额

(万元)

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

1

学生公寓组合床架

详见投标文件

816个床位

122.236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0日内

12、评标委员会成员:程庆云(组长)、邱晋荣、孙淑芹、李劲松、王启汀

特此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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