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学生公寓组合床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批复号:FJ[GK]201506150415
1、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组合床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HR2015034
3、采购人名称:福建省邮电学校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597259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17日]
6、采购人确认日期:[2015年7月17日]
7、投标文件资格审查:
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1.3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第47页第三章第7条款“违约责任”作出逐条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21.3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广州恒久远家具有限公司、必高家具(福建)有限公司、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9、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审查:
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1.3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广州恒久远家具有限公司、必高家具(福建)有限公司、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符合。
10、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
(1)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组合式公寓床、椅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222368元,其中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为1222368元,占本合同包10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4分,技术分加2.8分。
(2)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222368元,其中属于小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222368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1149025.92元。
11、评标结果:
(1)中标供应商名称: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7层。
(3)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中标金额 (万元) | 服务要求 | 合同履行日期 |
1 | 学生公寓组合床架 | 详见投标文件 | 816个床位 | 122.2368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0日内 |
12、评标委员会成员:程庆云(组长)、邱晋荣、孙淑芹、李劲松、王启汀
特此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