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轻纺产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质检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委托,就轻纺产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质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ZB-15151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拟采购轻纺产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质检设备61台,预算154.5万元。具体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以及2年的免费质保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内容。本批次采购设备中仅缩水率干衣机、缩水率试验机和气质联用仪已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就上述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标,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7-17至2015-7-2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二楼7205室
标书售价:每本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08-07 13: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5-08-07 13: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1793505000394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社保登记证或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收据复印件、④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答复。
3、招标文件作为本公告的附件予以公示。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网上发布。
5、投诉和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8305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1-88390690。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市财税大楼6楼)
联系电话:0571-87233325
6、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地址:杭州市九环路50号
联系人:陈可君,联系电话:0571-81995009,传真:0571-85364717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
联系人:张俭 电子邮箱:zjhc888@163.com
联系电话:85163630 传真:8517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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