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中小学校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尾市教育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汕尾市中小学校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72SW00CL18
3. 项目名称:汕尾市中小学校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采购项目
4. 采购周期:四学年(2015学年至2018学年)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包组概况 | 中标人数量 |
包组一 | 市直、市城区和红海湾开发区各城镇中小学校 | 1名 |
包组二 | 海丰县各城镇中小学校 | 1名 |
包组三 | 陆丰市、华侨管理区各城镇中小学校 | 1名 |
包组四 | 陆河县各城镇中小学校 | 1名 |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校服按等级分为:小学低年部(1-3年级)、小学高年部(4-6年级)、初中、高中;按类别分为:夏服、冬服。
5.3 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必须具有此采购项目所要求的生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含设计能力)、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厂房(提供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明,附厂房外观实景图片);
6.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证明材料);
6.5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2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2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3.3 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
7.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5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3.6 投标人生产厂房产权证或生产厂房租赁合同(附厂房外观实景图片)。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6日9:00~9: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6日9:3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汕尾市红海中路汕尾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9. 本项目所有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ing.com.cn)、汕尾教育信息网(www.gdswedu.com)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和www.941.com.cn)以及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10.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660-3201 972
邮政编码:516600 电邮:CL87651688y@163.com
传真:0660-3204 343 网址:www.chinapsp.cn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