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2015年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增加部分)外墙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5: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Y2015057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委托,为2015年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增加部分)外墙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5年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增加部分)外墙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工程

2.招标单位: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3.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工    期:计划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10月14日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外墙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工程 

8.质量标准: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开始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7日开始报名,2015年07月22日报名截止。

2.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盖有公章的网上报名回执单及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07月17日至2015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发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8月0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110002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8室) 

联 系 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024-22892898  

传    真:024-22850099

 

 

招标单位名称: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25号甲     邮   编:110014

联 系 人:时广宇 

联系电话:024-22966615               

传    真:024-22966671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7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