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反恐处突及办案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反恐处突及办案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反恐处突及办案装备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简要说明:
2.1项目编号:汴财招(2015)70号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
2.5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A包:
序号 |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1 | 阻车路障 | 14 |
2 | 远距离声波驱散器 | 1 |
3 | 数字风速仪 | 2 |
4 | 红外热成像仪 | 1 |
5 | 现场痕迹勘察箱 | 15 |
6 | 静电提取仪 | 15 |
7 | 防毒面具 | 50 |
B包:
序号 |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1 |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 300台 |
C包:
序号 |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1 | 台式电脑 | 70台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清单中的产品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A、B、C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A包:投标人(经销商)需提供阻车路障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公安部检测报告(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或授权章);
远距离声波驱散器:(经销商)需出具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总代理商代理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加盖代理商公章);
红外热成像仪:(经销商)需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中国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公章和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包: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C包: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3、 A、B、C包投标人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之内(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要求一家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投报一个标包;
3.6、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的2%)和资信保证金(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0%),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收据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附在投标文件中。
3.7、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未到达开标现场者,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3.8、B包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在开标时提供样机。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5年 7 月 17 日至2015 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 17 号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015室)
出售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1)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A包:
1、公司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阻车路障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公安部检测报告
5、远距离声波驱散器需出具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
6、红外热成像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B包:
1、公司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C包:
1、公司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开封市公安局所有。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开封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0371--253231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1-22307212
邮 箱:hnyuxin006@163.com
2015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