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金龙路(双桥南路至安仁大道段)夜景照明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ZS350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单位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单位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龙路(双桥南路至安仁大道段)夜景照明工程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金龙路(双桥南路至安仁大道段)夜景照明工程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1.2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者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交证明等); 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道路与照明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福建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在厦备案证明。 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上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应自行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查询结果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未能提交者,则为无效投标。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传真:0592-2212277; |
采购文件售价: | 300元/套,图纸清单另计。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8-7 9:30: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三楼325室)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592-2297762;电子邮箱:xm2202255@163.com. |
其他: |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帐 号:4100020038000000922 开 户 行:厦门工行鹭江支行 |
采购补充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