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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盛世城邦项目展示中心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6: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经经政府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盛世城邦项目展示中心主体工程施工

2.2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盛世城邦项目展示中心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航兴路与新港十一路交叉口,三层框架,檐口高度16.8m,总建筑面积约4833.79m2

2.4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期内的施工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4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各提供3份业绩合同(要求年份:201111以来,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5 投标人须开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报名资料时请出示以下内容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公证件和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4.1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4.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及养老保险金证明;

4.4 符合要求的报名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合同;

4.5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7 17 日至20157 23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813室。招标文件售价1000/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话:0371-565611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813

联系人:李先生  王先生

  话:0371-65928756

  hnzbj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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