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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平县东风水库、东柿子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6: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东平县东风水库、东柿子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泰水汛旱字【201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C2015-076

2.2 建设地点:东风水库位于东平县旧县乡屯村铺村东,东柿子园水库位于东平县梯门镇东柿子园村南。

2.3 建设规模:东风水库水库总库容45万立方米,兴利库容37.5万立方米,控制流域面积4.3平方千米,水库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放水洞三部分,大坝为均质土坝,全长160米,最大坝高12.0米,顶宽6.0米, 坝顶高程88.7米。东柿子园水库水库总库容128.4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0万立方米。水库枢纽包括大坝、溢洪道、放水洞。大坝顶长350米,坝顶宽5.0米,坝顶高程91.00米,最大坝高10.5米。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标段为东柿子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4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主要包括:库岸防渗、硬化坝顶路面和上坝坡道、大坝下游坝坡加固、改建放水洞等。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工期60日历天;第二标段工期60日历天。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4.364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62.468万元;第二标段121.89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3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5每个投标企业仅能授权一名代理人参与投标,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人员,且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人的,该企业投标无效。

3.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等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岱岳区农技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水利局

    址:东平县龙山大街11号

    编:271000

联 系 人:马杰

    话:13583858979

电子邮件:fangban129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

    编:271000

项目经理:刘建蕾

    话:0538-8433097

电子邮件:sdyg053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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