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远桥辅道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志远桥辅道及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伊川县市政园林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志远桥辅道及停车场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伊政采[2015]67号
2.3工程实施地点:伊川县滨河新区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不得晚于公告发布之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8)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近三个月)
(9)企业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报名时携带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800 元/份,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802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806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336765588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802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98876810 151363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