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海关办公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源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源海关办公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源海关办公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YLYG20150603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0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18号五楼(如家快捷酒店正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18号四楼(如家快捷酒店正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3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提供用户所在地的上门售后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凭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上述资质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采购文件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采购文件。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2-38719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源海关
采购人地址: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徐兆光:0762-33721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0762-3166928
代理机构地址: 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18号四楼(如家快捷酒店正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