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5-35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5-35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2143HG103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5-35项目
三、采购预算:685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空调及安装 2.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登记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和原件复核不通过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保密责任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6.U盘。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1)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外省市单位需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 2)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4.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空调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对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5.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处,公示期为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共五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袁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62791678 | 电话: | / |
传真: | 020-83301107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杨先平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栾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62791627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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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