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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公安局武定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2: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有关规定,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定县公安局委托,对“武定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鼎)招文第(2015)- 056号
2.2项目名称:“武定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设备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武定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所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
2.5交货完工期:9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投标人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公开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公司注册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
3.4、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5、投标人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壹级资质;
3.6、省外企业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
3.7、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资质证书;
3.8、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时间: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周末除外)。
获取地点: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文化路7号原宣传文化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我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及报名费后3天内以快递方式寄出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均无效,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报名资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委托代理人附身份证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副本;(6)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7)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书;(8)省外企业还需入滇备案证;(9)拟派往项目经理相应证书(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 7 日 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7日  下午:14: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文化路7号原宣传文化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完工时间: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内容。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11、公告发布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采 购 人:武定县公安局 
联系人:江孔
联系电话:150964693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经济开发区经东路41号
联系电话:13577157980、18725158626                                                
联 系 人:陈艳、徐燕斯
 
招标监管单位:武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杨清华
 
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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