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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新华小学图书、橱柜、书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2: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瓦房店市新华小学的委托,对瓦房店市新华小学图书、橱柜、书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HDZB-2015-096
2、采购单位:瓦房店市新华小学
3、项目名称:瓦房店市新华小学图书、橱柜、书架采购项目
4、供货地点:瓦房店市新华小学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范围:A包:采购2013年至今出版的正版图书(包括文学、艺术、教育、科学、天文、历史、地理及综合性图书),共5500册(预算金额:9万元);B包:采购储物柜、书架(材质需用环保的木制材料)各30个(预算金额:9.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完成
8、A包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合格的投标人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须具备与所提供产品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外地企业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
  (3)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今)须具有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企业通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B包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合格的投标人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及年检记录,并须保证所供图书是合法的出版物
  (3)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须具有图书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9、A包报名要求:如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时请同时携带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今)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7)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外地企业须提供)(8)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原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并胶封成册)到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结果为准)。
   B包报名要求:如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时请同时携带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7) 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今)须具有图书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8)《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证书,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原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并胶封成册)到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结果为准)。
10、报名时间: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 午8:00—11:00;下 午13:00—16:00
11、采购代理机构: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 工      联系电话:0411-85629440
12、项目其他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13、瓦房店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411-8562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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