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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岛2015年度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采购类中介服务及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0: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兴岛2015年度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采购类中介服务及协议供货项目备选单位
                                招标公告
 
                       HDZB-2015-093
 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长兴岛2015年度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采购类中介服务及协议供货项目备选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
1、建设单位: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项目名称:长兴岛2015年度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采购类中介服务及协供货项目备选单位
3、项目地点:大连长兴岛经济区
4、资金来源:管委会资金
5、投资额:约30万元(每个项目) 
6、招标范围:管委会投资的项目,采购类中介服务及协议供货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
7、备选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
8、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的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二标段:土地评估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土地评估营业范围,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企业法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三标段:节能评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列入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机构备案名单》中的节能评估咨询机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无不良记录。
四标段: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五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二级及以上的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不良记录。
六标段:律师代理服务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律师代理服务机构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职执业律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七标段:涉税业务鉴证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无不良记录。
八标段:科技中介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中介机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编制科技政策体系、科技计划项目并能组织专家评审、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等,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九标段:成本核算和市场监测分析服务机构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本核算和市场监测分析服务机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对商品成本、市场进行监测、核算、分析并出具相关数据或报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十标段:房地产评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地产评估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十一标段:资产评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十二标段、会计师事务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十三标段:土地规划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的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不良记录。
 
十四标段: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局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未报名参加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2015年度)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采购类中介服务项目备选单位投标,有过接受政府审计部门委托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工作业绩(以委托合同为准,并要提供该项目报告书复印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十五标段:工程造价咨询(审计局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的资质。从未接受过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内单位委托从事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也未报名参加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2013年度)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采购类中介服务项目备选单位投标,有过接受政府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委托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的工作业绩(以委托合同为准,并要提供该项目报告书复印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十六标段:安全评价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乙级及以上的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评价人员资格,无不良记录。
十七标段: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工作。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卫生工程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无不良记录。
十八标段:应急预案类中介服务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编制石化园区应急预案能力的机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十九标段:企业扶持政策使用情况审核事务所
辽宁省财政厅批准,并接受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管理的财务审计机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二十标段:知识产权专利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工作场所、服务设备,具有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经验,获得过优秀专利代理机构等荣誉。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无不良记录。
 
二十一标段:项目环境监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并在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网备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二十二标段:环境监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大连市环保局能力认定备案,列入大连市实验验收监测社会检测机构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上岗培训考核,无不良记录。
二十三标段: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省外单位需要有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十四标段:林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林业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的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二十五: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计量认证CMA、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MAS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二十六:劳务派遣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二十七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二十八标段:通航论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事管理部门备案,具有通航论证能力的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二十九标段:通航安全评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事管理部门备案,具有通航安全评估能力的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三十标段:通航核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事管理部门备案,具有通航核查能力的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三十一标段:海域使用论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三十二标段: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具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海域使用论证岗位证书,无不良记录.
三十三标段:海洋测绘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
三十四标段:海洋环境监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大连市环保局能力认定备案,列入大连市实验验收监测社会检测机构,服务范围包括海洋环境监测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上岗培训考核,无不良记录。
三十五标段:劳动就业服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劳动就业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能力,并且具有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及统计分析能力,并能进行就业培训、人力资源招聘活动等就业服务的机构。
三十六标段: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具有经营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柜、沙发、茶几等)的企业资质证书,并取得所代理家具品牌的代理商授权书;投标人须具有本地服务能力,无不良记录。
三十七标段:电子办公用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具有经营电子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录音笔、摄像器材等电子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的企业资质证书,并取得所代理办公设备品牌的代理商授权书(品牌及授权人应为2015年度大连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供货商、代理商及中标品牌);投标人须具有本地服务能力,无不良记录。
9、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如愿参加投标,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10、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717 日至  2015  年  723,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
 11、报名地点:
 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瓦房店市农行总行东)
 联系人: 曲丽              联系电话:0411-85629440
12、招标文件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 年7月 17日至2015年 7 月31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到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瓦房店市农行总行东)购买招标文件。
13、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万元; @DanBaoJing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各标段具体开标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委会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1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15、项目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411-8528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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