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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锦江村根竹坡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GXKLG20152087)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09: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锦江村根竹坡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2015]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资金来源为南宁市财政资金、城区财政资金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为100 %,招标人为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KLG20152087;报建编号:20150716-1

2.2 工程名称: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锦江村根竹坡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锦江村。

2.4 建设规模: 本次工程招标建设规模为锦江村根竹坡用地范围内,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环卫设施、公共设施、环境景观工程和风貌整治工程。

2.5 项目总投资: 3382.9万元。

2.6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总平规划设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

2.7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120日历天(包括勘察设计工期以及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第7天开始计算。

2.8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2.9具体要求:整个工程设计和施工要达到南宁市生态综合示范村验收标准。

2.10   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联合体时施工方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3项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城乡规划编制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 201211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有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依法缴纳的201546月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施工承包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联合体投标时施工单位须符合要求,包括企业业绩、人员等相关信息)。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 717日至  2015 年7月23(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 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5 30 分至 17 30  分,在南宁市金花路 3号建管大厦一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凡有意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为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南宁市金花路 3号建管大厦一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即设计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需另持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进行现场报名。

4.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87上午9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宁市金花路 3号建管大厦六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6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87上午900分在南宁市金花路 3号建管大厦六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6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进行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 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117.141.119.113/gxnnzbw/及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站(www.gxkl.com)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0771-5501992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1-4802805

10. 联系方式     

人: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   

    编:530031                                编:530700

人:梁丽梅                             人: 韦庆华

    话:0771-4802591                          话:0771-2273822

    真:0771-4883437                          真:0771-2273500

                                                                                                          

201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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