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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辛集镇辛集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09: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海兴县辛集镇辛集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在海兴县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兴县辛集镇辛集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 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国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15717 83020157231600(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逾期缴纳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保证金金额: 柒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可简写,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按废标处理)  

缴纳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方式交纳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名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兴县支行

账号:50607001040016888

交纳成功即视为招标人接受报名,无需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无效。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投标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时间段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电子版(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网址:http://hx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除因不可抗力无故不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8 7 930分,地点为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兴县委对过工商银行二楼)

5.2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携带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承揽本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日期应为报名日期。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辛集镇辛集村民委员会

  址:海兴县辛集镇辛集村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339891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

联系人:宁亚辉          

  话: 18633933974    0311-87283048

 

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霍桂娟

联系电话:0317-554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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