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僧固乡通村公路项目商砼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延津县僧固乡通村公路项目商砼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望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相关事宜如下:
1.1项目名称:延津县僧固乡通村公路项目商砼采购
1.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092号
1.3建设地点及规模:延津县僧固乡,共计17.5公里。技术标准:村道路面为水泥混凝土,共需14175m3商砼。商砼的强度以28天龄期的弯拉强度为控制指标,弯拉强度标准值一般不低于4.0MPa(C25)。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1.6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所采购商砼用于延津县僧固乡通村公路项目,交货地点位于延津县僧固乡。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商砼的生产成本、利润、质检化验、运输(到指定地点)、税金等的全包价。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大佛村至朱佛村公路长2km,西竹村至大佛村公路长4km。约需商砼4860m³。
二标段:李庄至翟小庄公路长3km。约需商砼2430m³。
三标段:辉县屯村公路长1.5km;辛庄村内公路长2km。约需商砼2835m³。
四标段:东史固至西史固公路长1.5km,辛庄至焦韦线公路长2km,军寨村内公路长1.5km。约需商砼4050m³。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三级(含三级)以上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生产或供应商品混凝土能力(日生产能力不少于300立方米),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7月17 日至2015年7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盖章)及加盖公章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
2015 年7月 17 日至2015年7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 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招标人: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86038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371-65992645 13333806726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5年7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