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0327N2221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承包单位投入。
四、采购项目内容: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 食堂名称 | 经营楼层 | 经营范围 | 承包单位数量 |
一 | 五山校区食堂 | 食堂三、四、五楼,9栋学生宿舍面包房 | 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含面包房、教工餐厅、接待餐厅)。 | 1家 |
燕岭校区食堂 | 食堂三楼 | 风味小吃。 | ||
二 | 五山校区食堂 | 食堂一、二楼(一楼现为办公室和仓库,按广外艺规划搬迁后使用) | 风味小吃。 | 1家 |
燕岭校区食堂 | 食堂一、二楼 | 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含教工餐厅、接待餐厅)。 |
备注: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
根据《广东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07〕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0-87258495-305、301 电话:
传真:020-872845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 联系地址:
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邮编:510075 邮编: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149090705300333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