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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发布于:2015-07-16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507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按招标人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100%,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农安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项目;

2.2招标范围:警示教育展厅面积373平方米,视频放映室面积75平方米,办公室22平方米,设计、施工招标,投资额为270万元;

2.3工期:2015814日至20151012日,6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揽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2-2014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具有吉林省外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资料储备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内容的视频制作、文字编辑综合分析、采编队伍和能力;

3.3人员要求:施工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17日至20157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设计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481013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3开标室(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与湖西路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农安政府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姚艳玲

  话:0431-8329222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二楼

联系人:王哲峰(招标四部)

  话:0431-806681781818686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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